2018年10月24日 星期三

忠泰美術館-「逆旅之域」參展心得


「生活的目的,在增進人類全體之生活;生命的意義,在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這句高中念的八股式宣言,在參觀忠泰美術館的“逆旅之域”展覽時不禁躍入我的意識之中。我想這念頭可能讓參觀過展覽的人感到好奇與迷惘,忠泰美術館網站 “逆旅之域”展覽的宣傳說明好似與我觀展後感受有著天地般的差別

 
“逆旅之域”策展人與八位藝術家經由實體與影像作品,試圖探索人們在「移動、遷徙」與「短暫居住狀態」不斷變化過程中,人們身心的「歸屬」為何?個人在群體中的生命「價值」何在?

進入館門,第一幅印入眼簾的作品羅懿君作品〈航向未知的家〉定錨了遊覽者對於整體展覽的認知感受。該幅作品的五艘香蕉船、香蕉皇冠與香蕉帽,像是在述說人類本能是依戀於出生的土地與社群,任何環境與文化的變遷都會無情的剝奪與壓榨人身的權力與自由,引發人心的思念與惶恐。

人類自有歷史以來,社群即為了追求生存與成長而不斷有遷徙的活動。隨著十五世紀航海時代的興起,資本財富的追求與科學的飛躍進步,人類在努力求取生存與高利報酬下,被動或主動地遷徙活動更加興盛。在看似蓬勃繁榮的人群遷徙活動下,群體中個體所渴望的歸屬與認同感,似乎招受到無盡的剝奪與摧殘。“逆旅之域”引用李白【春夜宴桃李園序】中的詩句-「夫天地者,萬物之逆旅;光陰者,百代之過客。」似乎在感嘆於生死永恆兩端之間的短暫狀態,萬事萬物與生命價值,還不都是逆旅與過客。

No man is an island, entire of itself; every man is a piece of the continent, a part of the main.- JOHN DONNE。人類是團體社會生活的物種,無法孤立生存,人人都從關係中而生,存於關係依賴,離於關係改變,最後也死於關係之中。而最可憫的卻是關係的建立、關係的變遷、關係的強弱、關係的斷裂等狀態不由得人來選擇。

關係中看似穩定的狀態,就像Heidi Vogels拍攝的「Note I, Gardens of Fez 2018」,紀錄著回教女性被層層關係蛹綑在小小花園,就算婚嫁,也只是在不同關係下的花園中移動。如果花園是每個人的認知囿限,人的終其一生不也被侷限在自己花園之中,在不斷相對移動與情境變化下,我們又能存有“絕對”廣袤的天地嗎

常有人用“線”來比喻關係,我個人以為是不甚恰當的。因為關係是實體與虛擬並存,又是隱晦與主觀,牽引的力量與狀態又是隨時改變,更麻煩的是任兩人的關係又會直與間接激起其他關係的漣漪,就好像那烏拉‧馮‧白蘭登堡Ulla von Brandenburg)的〈Two Times Seven II〉十四層布幔。任何關係的追求與被追求,剝奪與被剝奪,影響與被影響,奴役與被奴役…這種種行為只要稍有牽動,就會引起布幔叢叢間的漣漪與擺動。

但是這綿密關係是像層層裹屍布,壓迫著我們的呼吸、束縛著我們行動、飢餓著我們的皮膚,直至成為木乃伊呢?還是像保護著成長與茁壯的蛹,讓我們能從蛹中幻化成翱翔的蝴蝶?這答案或許就在藝術家程仁珮〈食譜演化運動〉系列作品。該系列的幾幅作品不就讓我們看到了人們因為遷移,進而融合不同關係依賴下的生活與感情,轉化成更多元與美麗的新景象嗎?

要能破蛹而出,建立新的關係,這中間過程是需要養分與動力的。物理學的能量守恆,我想就算在人際世界中也是必須遵循的。為了幻化成蝶,人就必須背負關係斷離的悲傷,將原有關係的依存轉換為成長的養分為了展翅而翔,人就必須忍受關係改變的不安,將原有關係的斷離改變為前進的動力。這中間的情感牽扯不就是菲律賓藝術家夫妻檔艾佛雷多與伊莎貝爾.阿奎禮贊Alfredo & Isabel Aquilizan)所共同展出兩件作品〈地址:另一個國家計畫(臺北)〉(Address: Project Another Country(Taipei)),展現移動所依賴日常生活與感情能量;〈末班航機〉(Last Flight)由千多隻移工拖鞋組成飛翔所需的彩色翅膀。

我們有辦法或者能力抗拒關係的改變嗎?我想身在台灣的我們應該有著不同於其他國家的感受吧〈大砲花瓶〉(Vase of Anti-aircraft Gun),日本藝術家西野達Tatzu Nishi)使用台灣實際退役的海軍火砲,就算在炮管上插上鮮花,但是底層卻泛著動盪的不安;也像林書楷〈陽台城市文明〉作品,過往的一切只會被歲月滾輪殘酷輾壓,現實的環境只能被科技火箭往前推移。

寫到這,不禁想起所指定觀賞的影片The Hours(時時刻刻),敘說三個女人就算在不同時空下依然被關係所捆缚。不管因為無法承受關係而自殺?還是無情拋卻關係而自私?或者深情擁抱關係而斷裂?這是苦楚痛原,是因為我們每個人是自我主觀的認定與解釋連接至己的關係脈絡缺乏能力與智慧區別與獨立多元關係中的牽扯互動影響,而引起個人生命價值的無力感嗎?新加坡藝術家鄭瑋玲Wei Leng Tay)作品〈彼岸〉(The Other Shore),在背景播放的喃喃低語下,在多幅固定視角的照片中,讓人所能感受的只是哀傷與徒嘆。

一小時的遊覽,背後卻訴說著人們千年辛勞悲苦的游移。出得展館大門,我想說的可以引用「夫天地者,萬物之逆旅;光陰者,百代之過客。」下句詩詞「而浮生若夢,為歡幾何?古人秉燭夜遊,良有以也。」歷史洪流中,承襲先人的努力,人生短短的數十載,在每刻的當下,努力活出關係中的價值。也許我們可以從家庭中的夫妻與親子關係中著手,也可以從工作與生活的團體關係中努力,讓我們從手握關係的此端處,傳遞良善與勉勵的動能,承續關係力量的綿延成長。就像薩柏Donald E.Super, 1957-1990)所定義的生命彩虹圖,每個人同時都扮演了多種角色與牽引多元關係,雖然關係的對象與存續不是我們能自由選擇,但是至少讓我們努力去追尋相對合適下的對應方式,讓我們的生命像彩虹般多彩美麗,不必去哀嘆上天決定關係存續時間的長短。

2018年10月22日 星期一

 
人是團體社會的物種,從關係而生,也死於關係之中。

關係用"線"來比喻是不甚恰當的,因為關係是實體與虛擬並存,又是隱晦與主觀,線上牽引力量能量與狀態又是隨時改變,更麻煩的是任兩人的關係又會直與間接激起其他關係的漣漪。
The Hours(時時刻刻)敘說三個女人就算在不同時空下依然被關係所捆缚,無法承受關係而自殺?無情拋卻關係而自私?深情擁抱關係而斷裂?
忠泰美術館的逆旅之域展覽中Heidi Vogels所拍攝的「Note I, Gardens of Fez 2018」更深刻紀錄出回教女性被層層關係蛹綑在小小花園與在不同關係下的花園中移動。

但是關係是保護成長與茁壯的蛹,讓我們從蛹中幻化成翱翔的蝴蝶?
還是像層層裹屍布,壓迫著我們的呼吸、束縛著我們行動、飢餓著我們的皮膚,直至成為木乃伊呢?


我想這一切,應該可以從家庭中的夫妻與親子中著手,工作與生活的團隊關係中努力。

紀念2018/10/20-21這兩日連續的參加若水學堂的工作坊與銘傳心理在職的社會心理學活動。
~~如果生得不是兩個女兒,我想我ㄧ輩子也不會去在乎社會對性別的差異對待!

2018年10月14日 星期日

從電影看社會心理: Babel–就算是血緣親情,愛的表達還是有如千斤重鼎與萬絲飛絮般的難以述說嗎?


()心得:
     本片英文片名「Babel」出自《聖經》創世紀第十一章,敘說上帝為了怕人類「所要作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因此賜予人類不同語言,使之分崩離析在專案管理提到溝通管道的公式是組合,因此隨著成員的增加溝通難度與成本也急速上升。因此就算群體成員間有著相互感情與共同目標,但因為彼此間無法有效溝通,目標不但無法達成,更將使得群體渙散如散沙
    我個人以為這溝通管道公式還是嚴重低估了其內涵複雜度溝通中的認知與感受,會因為成員間彼此的信任與親密感不同而有所不同,表達方式更因為彼此間文化、環境、權力與名利等而有不同的約制
    「家庭」,我想儘管在不同文化下,家庭成員間的感情與依賴,還是扮演著社會群體凝聚與共識追求的基本單位。「Babel」陳述四個家庭因為家中成員的改變(母親與幼兒去世),權力地位變化(槍枝的賦予),或是文化所約制的象徵到來(原生家庭兒子的婚禮),進一步變更或破壞原有的溝通現狀,尤其是當原有溝通鏈結中的一環斷裂,這些情況都需要重新修補與增強現有成員間的信任與親密感。
    信任與親密的改變與修補是不容易的,因為涉及到了雙方情感的揭露與自我的坦白。社會文化對於感情的揭露有著重重的制約社會現實對於自我的坦白,又更是牽扯了每個個體的價值觀與利害衡量。試問多少人能不顧社會文化與社會現實,而直白的表達自己對於的一切感受呢?想想清康熙朝的九子奪嫡,「最是無情帝王家」道盡了就算是血緣親情,也難逃文化與現實的考驗呀
    試想如果本劇的結局是:千惠子從自家陽台跳樓;尤瑟夫繼續負隅抵抗而被射殺;蘇珊送醫後不治;兩個小孩於邊界中永遠失去蹤影,這會讓觀賞的我們有何感觸?身為人父的我,觀看本片實在讓我胸像壓著千斤重、心似纏上萬絲縷。

(二)問題:

家庭成員間的感情與依賴並不因為文化而不同,但是卻受到文化的制約,使得家庭間的「愛」需要透過規範與教條來表達,而結果有可能是扭曲或者傷害。試問,我們有這智慧與勇氣放下文化、環境、甚至名利的羈絆,而向家庭成員傾訴與接納最初衷的「愛」嗎?還是我們會擔心被勒索與傷害?

2018年10月5日 星期五

從電影看社會心理: Bowling for Columbine –Freedom在不同的人我之間可以分別量身訂做(Tailor-Made)嗎?還是我偏激了~~


(一)心得: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1791)。「that this nation, under God, shall have a new birth of freedom-林肯的蓋茲堡演說(1863)。「Freedom of speech and expression; freedom of every person to worship God in his own way; freedom from want ; freedom from fear. -富蘭克林 D. 羅斯福總統(1941)。自由的內容與範圍經過兩百年來的演繹,暫不論自由在實際中境況如何,對於自由的口號或是名句,知識分子都已經是朗朗上口

我必須坦承,可·摩爾的演出讓我非常反感可·摩爾把自己塑造成正義超人般,爭取善良民眾的權益,打擊世間不公不義的魔鬼-財團K-Mart低頭認錯配合查爾斯.赫斯頓抱頭鼠竄

我反思著影片,尤其在可·摩爾於未經查爾斯.赫斯頓同意下,在他的庭院放上6歲受害女孩子的照片,這也不正是可·摩爾透過媒體利用大眾對freedom from fear(對槍枝的fear就如該片,是否也是被操縱出來的呢)渴望的力量,以及自己的freedom of speech and expression,去侵犯同樣法律授予查爾斯.赫斯頓的自由嗎?

該片認為是因為美國的歷史與文化塑造出美國人民以暴力方式來捍衛freedom from fear的自由。但是槍枝僅是暴力工具之一,工具並不是解決問題的核心,而是使用工具人的知、情、意、行與自我控制的能力個人感受的fear與群體感受的fear,群體中個體感受的fear跟群體中領導層級感受的fear,在當事者的接觸上、感知上、詮釋上、優先順序上、決策面上是否又會相同呢?又或者雖然不同但可以引發一致的行為呢?經濟學上的亞羅不可能定理(Arrow's impossibility theorem)似乎已經說明了這結果。

(二)問題:
   現行社會對特定人的自由侷限,是在行為發生確定造成不良影響,且與該人行為證明存在因果後,經過一定程序與時間的歷程後才進行限制。這種對自由所有權利的default allow(人人生而自由),當少數人就某些自由權利犯下不可彌補的傷害後再將該等權利一律拒絕是否是好的選擇呢?是否可能針對每個個體享有自由(freedom)的內容與範圍,根據每個個體的特質、知識、技能與態度,以及當下知、情、意、行,而隨時隨地的量身定做(Tailor-Made),讓自由權利也能「適性」、「適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