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0日 星期四

檢視今年,展望百年

轉眼間,秋去冬至,2010年已邁入尾聲計時,民國百年就將到來。檢視肥蝦這一年的目標達成率與成本效益比,實在是令人汗顏呀!今年一年除了養家糊口必要的工作之外,一年來擔任社區的主任委員也是耗費了不少的時間與精力,更因著自己的怠惰,使得個人設定目標的達成上,以及自我知識的充實上更是一事無成。在專案管理交流論壇上的線上讀書會的導讀只完成了一本Edward De Bono所著,吳春諭先生所譯的【在沒有問題裡找問題(Powerful Tools to Transform Your Thinking)】;在專案管理智能的學習上,只參加兩次Bryan & Joe所舉辦的workshopPMI-TW所舉辦的「2010台北國際專案管理論壇」、熊博士的「專案經理軟技能學習」;在IT技能的學習上,也只能參加些微軟、甲骨文、優利的一些研討活動;其他一切所設定的資安、財務金融專業,以及語文的學習上,都是付之闕如,甚者更是半途而廢。

今年在學習上最愉悅之事,大概是參加了Bryan & Joe舉辦的Workshop認識了這兩位清新的專案管理先進,以及他倆所聚攏的一些專案管理學習的粉絲了!從他們身上,肥蝦看到了、也學到了不少的智識與經驗,尤其是不同於現今專案管理教育與顧問市場中的風格與活力,更使肥蝦有著不同的感受。他們以靈活、彈性與活潑的教法,付予了台灣地區專案管理研習課程的不同面貌;更藉由他們的部落格、臉書,宣傳了生活與工作中專案管理的應有內涵,而不是短視應付認證考試的不當態度,真得是讓肥蝦激賞不已。

延續著原有MattErin、小歆、Honda、信輝,五位好友的心力,一同在小歆創建的專案管理交流論壇上結識了雲翔與foolboy,一同分享與討論,更讓肥蝦深受感動。因著時境的變化,與MattErin、小歆、Honda、信輝等雖不似以往般時常見面,但是定期的聚餐與臉書上的溝通,對於他們的情誼,肥蝦深深感謝!

一年來,劉育津老師的教導與協助,同門師兄弟-金田師兄、志中帝林師弟的相扶互助,班上同學的融洽相處、互相勉勵,也像讓夜空中的星光一般閃爍明亮;尤其是下學期修讀李坤清老師的「軟體專案管理實務」,雖然李老師自稱離開業界參禪多年,但老師的一些思維與看法,以及同學們在課堂上的報告,更讓肥蝦收穫良多。

今年在台灣的IT研討會中,不管是微軟的三螢一雲,或是甲骨文的EXA系列,優利引入了EclipseClearPath等新方案,【雲端】一詞可說是獨領風騷。不管肥蝦個人對於雲端的看法如何!來年,雲端風潮勢必延燒下去,對於雲端上的開發與應用,肥蝦也只能多多努力學習。

展望百年,在學習上,除了努力思考與撰寫論文外;對於IT技能的學習上,肥蝦也得加把勁。在微軟Dot NET的框架,雲端上的相關開發技術,Java平台的應用上,都必須多花費點心力;業務上,所應要關心的個資法、IFRS、風險管理、商業智慧等議題,也要持續關心;當然,在專案管理的專業上,也要能更進一步才行。此外,因應著工作的變遷,可能有著職位上的異動,肥蝦恐將面臨不同著迥於以往只以系統分析與專案管理的領域。

明年首要研修的課程,預計將報名金研院有關IFRS的相關課程,尤其金融商品的會計處理,從反應市場風險的真正公平價值入手,以買賣商品實務目的-交易目的、備供出售、持有至到期的觀念,到外幣持有之功能性區別,肥蝦必須再加強瞭解的程度。在專案管理方面,軟體需求工程的部分,實作多年,但只有初步的認知,但都未有學習相關的嚴謹課程,因此也計劃排入明年的學習課程;Primavera專案管理工具,肥蝦一直是緣鏗一面,有時間也想拜見拜見這有名的軟體系統。當然,最重要的還是完成世新的學業,當然追求文憑不是肥蝦的惟一目的,但入寶山怎可空手歸,下學期除了論文外,也要再選個一、二門課程來修讀。

雖然每次年末,對自我未來都有諸多的期許,但身胖性懶,每次都是徒呼負負!值此99年的最後一天,還是不免循於往例,再設定自己的目標!也心願各位朋友心想事成,萬事如意,事事順心!新年快樂!

2010年12月29日 星期三

『統計 Versus資料探勘』之我見


昨天在床上看論文第二章文獻探討要用的英文期刊,一時煩悶下就拿了本【科學人雜誌(105)】來看!其中有一篇短文「失之毫釐,差以千里」,講得是統計抽樣誤差的問題,內容是說美國在調查軍中同性戀的比例,因此進行軍中同性戀的調查。這直覺看起來好像沒有問題,可是卻會導致情況為真(異性戀)但被誤認為假(同性戀)的型一誤大於情況為假(同性戀)但被誤認為真(異性戀)的型二誤高的統計問題,就是所謂的非對稱性族群數目,或稱類別資料不平衡(class-imbalanced)的問題。一時之間突然想到曾在第132號數學傳播季刊看到的一篇統計思維文章,以及同學在上資料探勘之時常會詢問的問題-「統計跟資料探勘差在哪裡?」

肥蝦不是一個專業的統計學家或者專研資料探勘的學者,因此一些想法並不一定正確,但寫此文的目的只想拋磚引玉,順便也能確認自己的思維與認知是否正確!

【數學傳播季刊】統計思維乙文的作者為黃文璋教授,任教於高雄大學應用數學系,是一個聲譽卓著、著作等身的統計專家。該文除了詳細說明統計的觀念之外,對於一些重要的概念更是旁徵博引一些文學典故,一文讀來有讓人不忍釋手之快。文章一開頭就引用了馬克吐溫的名言:「There are three kinds of lies: lies, damned lies, and statistics.(有三種類型的謊言:謊言、可惡的謊言跟統計。)文中也說明統計能達到的作用:(1)在允許誤差下的機率保證。(2)允許誤差下的無罪推定。因此機率跟誤差是為統計學裏的兩大支柱,黃教授並根據統計學的六項要點─善用資訊、了解變異、相信機率、合理估計、無罪推定、紙上談兵─逐一說明。本文可說是字字珠璣,要肥蝦寫出心得,真得就只能把文章照抄一遍了!

關於資料探勘這門較之統計,完全可說是一門新興學問的學門而言,肥蝦也只修過劉育津老師的一學期課程,所知實在非常有限!但還是自言不慚的將自己的想法與心得班門弄斧一下。資料探勘在維基百科中的解釋為:「a branch of computer science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s the process of extracting patterns from data. Data mining is seen as an increasingly important tool by modern business to transform data into business intelligence giving an informational advantage.」這裡也僅僅是概要的說明它是計算機科學與人工智慧的一支,是一個從資料中萃取型態的程序。在Jiawei HanMicheline KamberJian Pei所著【Data Mining: Concepts and Techniques】一書中說:「Simply stated, data mining refers to extracting or "mining" knowledge from large amounts of data.」意即從大量資料中萃取或挖掘出知識。

由於資料探勘與統計在某些方法或名詞上非常接近,甚至相同,因此常讓人容意混淆。比如,維基百科上說的資料探勘一般包括四項工作:Clustering(叢集)Classification(分類)Regression(迴歸)Association rule learning(關聯)這四者在推論統計中也是常見的名詞;更甚者,在一些統計概念的介紹資料中也把資料探勘置於統計學範疇領域之內。

在修讀肥蝦的指導老師劉育津教授的資料探勘的課堂上,老師也引了Berry and Linoff1997年所著的【Data Mining Techniques: for Marketing, Sales, and Customer Support】的文句,渠等認為一般分析報告是提供了「後見之明」(hindsight) ,統計分析提拱了「先機」(foresight) ,而資料探勘則提供了「洞察力」(insight) ,也就是資料探勘能看到事件中所隱藏的訊息。但在經濟新潮社出版李弘元先生所翻譯日本岡嶋 裕史所著的【從資料中挖金礦】一書中對於統計與資料探勘有一段概略分別的說明:「統計分析的學問體系是在資料成本很高的時代被建立的。那是一種嘗試以最少的資料量,來探索世界的學問體系。反觀在資訊爆炸的現在,資訊便宜且唾手可得。以往不能或無法當作分析對象的資料都變得可以處理,也就是擴大了可處理對象的範圍,同時,分析的深度也得以增加。」因此「資料探勘的本質不在於技巧的翻新,而在於準備資料的質與量上。」

就以上的看法,肥蝦以為,兩者的重點在於因為資料的來源與數量,因此有著理論上的差距。想想現在正在進行的人口普查,如果是普查獲得的實際資料,那就不用在基於受限於資料源,而運用機率與假設,進行統計的抽樣。因此資料量與代表性就是兩者學門間的差異所在。但在這要澄清的一點是,如果我們是以台北市的所有人口普查資料來推測全台地區的某些現況或趨勢,這不管是就統計方法或是利用資料探勘,在都有利用部分(樣本)來推測全部(母體)的問題。當然,用台北市來推估台灣,就肥蝦認為,這實在是一個很差勁的方式,所導致的錯誤是明顯可見的。

但是,如果把母體是放在特X屋的上月銷售狀況,然後想知道上月中最暢銷商品間的關係,如果我們礙於資料的取得成本,是抽樣的取幾家分店的銷售資料;跟使用公司資料庫內存放所有分店的上月所有完整銷售明細資料,那在學理與方法上就應該有些不同。統計上需先假設或預設一些情境或認知,比如要抽取那幾家分店,那負責的人員可能會基於自身的經驗與知識,選擇以往月營收為全分店平均值的店面;但是資料探勘就沒有這個問題,反正我是處理所有分店的資料。如果在此情況下,有人用資料探勘出的趨勢或規則,再佐以統計去驗證,那就好像都知道你一家所有人的月收入後,再考慮用一家中父親的收入來驗證全家人的收入是否正確!這在理論上跟實際上都是矛盾的。那如果是要預測下個月的情況是否與上個月一樣,那不管上月的規則是從統計、或者資料探勘中得出,這都有不確定性的問題。

因此肥蝦把統計跟資料探勘看成是,統計是先認知出特定規則再進行驗證;資料探勘是先找出所有可能,再行就可能中認知出規則。那至於是統計好,或是資料探勘好?那還是取決於成本!你所要瞭解表象背後事實可能的效益與找出這事實可能成本間的比較!那為何是事實可能呢?因為不管是統計或是資料探勘,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還是多少有一點認知跟主觀的問題,除了上帝之外沒人知道表象後的真正事實!現在在量子力學的架構中,可能上帝也無法事先確知事實的結果了。

2010年12月27日 星期一

軟體專案管理第十四週課程心得_軟體專案委外之深思與迷思


軟體專案委外之深思與迷思

1221士東玉蓮同學報告第十三章外包管理。在專業分工的現在,不管是為了書中所言的:「維持核心能力、小型化的趨勢、降低成本、爭取時效、取得新技術、解決資訊中心無法滿足的需求」等原因,或者其他理由,一個中、大型的軟體專案,大都是業主與一些廠商共同合作來完成。在先不討論原合約甲方的立場下,對於委外合約的上包或下包角色,肥蝦都有過些許的經驗。如果是第一次與他人合作開發專案,不管是上包或下包,對於開始合作的態度與模式都需要一段時間的磨合期。尤其是跟國外的廠商合作之時,一般上這磨合期間的互動,更是相對的痛苦!就以往的經驗,上包若是基於要設法將原有組織人員進行縮減或只圖降低成本,下包商就真得不好做!記得肥蝦有次擔任委外下包的專案經理,因為原廠的合作人員聽聞公司與我們合作的企圖就是要把他們的工作以後轉包給我們,然後降低成本,可想而知這案子這專案經理做起來真得很窩囊。不管是上包有無道理,每次主管跟我去上包開會都是我被釘,都是我的錯!然後主管出來後才給我摸摸頭,做起來真得很XX其實除了第一次的合作,不然都像肥蝦在修讀企管所的作業管理中所介紹【供應鏈】機制。而且,若主要是以風險轉移或控制為考量重點,在其他如價格、能力等能配合下,一般廠商如果要將工作委外,基本上都會先尋求以往有合作經驗的廠商。

委外作業的程序,以及應該注意的要項

這裡,肥蝦想先討論一下的是委外作業的程序,以及應該注意的要項。補充的資料是PMBOK的第十二章,以及金管會下的金融檢查局九十四年所頒行的「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中有關資訊委外的部分。後續上,目前檢查局已有新版的檢查手冊,而且目前也在推出新的草案,但是都把委外分攤在各相應的手冊中,因此肥蝦就九十四年的辦法進行討論。

書本所列的外包程序如【圖一】所示:

以下肥蝦將書中的程序與PMBOK 2008年版第十二章採購管理的程序整理成下表:

軟體專案管理

外包管理

PMBOK

Project Procurement Management

成立外包專案小組

n 由委託單位共同組成外包專案小組,成員應有足夠的代表性。

n 慎選有能力有經驗的專案負責人並給予充分授權。

Plan Procurements

The process of documenting project purchasing decisions, specifying the approach, and identify potential sellers.

規劃

n 訂定外包的目標。

n 決定外包的項目及範圍。

n 蒐集資訊。

n 訂定底價。

n 決定合約計價方式。

準備需求建議書

用來徵求廠商的建議書以找到最佳的合作廠商。

招標

依「政府採購法」第十八條,採購之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及限制性招標。

Conduct Procurements

The process of obtaining seller responses, selecting a seller, and awarding a contract.

決標

決標的方式要考慮是否訂定底價、是否採最低價得標等因素。

履約管理

履行合約中所載明承包商應遵守的規定及應盡的責任 ,也要載明非預期事項或爭議發生時的處理方法。

Administer Procurements

The process of managing procurement relationships, monitoring contract performance, and making changes and corrections as need.

驗收

驗收時依據合約書的需求規格、品質標準等,進行驗收。

Close Procurements

The process of completing each project procurements.

其實原先在PMBOK 2004年版的採購管理有六個程序,跟目前書中所載較為一致。

PMBOK 2004採購管理程序

程序說明

Plan purchases and Acquisitions

The Plan Purchases and Acquisitions process identifies which project needs can best be met by purchasing or acquiring products, services, or results outside the project organization, and which project needs can be accomplished by the project team during project execution.

Plan Contracting

Documenting products, services, and results requirements and identifying the potential sellers.

The Plan Contracting process prepares the documents needed to support the Request Seller Responses process and Select Sellers process.

Request Seller Responses

The Request Seller Responses process obtains responses, such as bids and proposals, from prospective sellers on how project requirements can be met.

Select Sellers

The Select Sellers process receives bids or proposals and applies evaluation criteria, as applicable, to select one or more sellers who are both qualified and acceptable as a seller.

Contract Administration

managing the contract and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buyer and seller, reviewing and documenting how a seller is performing or has performed to establish required corrective actions and provide a basis for future relationships with the seller, managing the contract- related changes and, when appropriate, managing the contractual relationships with the outside buyer of the project.

Contract Closure

Completing and Settling each contract, including the resolution of any open items, and closing each contract applicable to project or a project phase.

其實,不管是六個程序或是四個程序,肥蝦以為委外的重點,可以分為委外合約前、合約、合約後,以及專案後四個階段來討論。以下為上包角色的觀點,但身為下包可以反過來思考。

()合約前

所謂「知己知彼,百戰不殆!」要委外前,其實要先思考專案的限制、自己的能耐,以及自己的目標。其中的能耐,除了自有開發的技術、人力與資源外,也要想想自己是否有能力能管控下包廠商!有什麼眉角可以防制下包廠商跳過你的掌控私下跟客戶直接承諾!甚至以後直接整碗端過來吃尤其身為一個SI廠商,一個專案所要搭配的軟、硬體廠商不少,在起案之前,各家都為己利,希望把自己的餅畫大;但身為一個上包的專案經理,於這個專案的範圍中如何踩住公司的利益,兩方面間這互動關係中的回應與工作的劃分,對於重要的委外廠商是否需要在合作前要求先行簽下合作協議書,口袋中是否還有備援的廠商或方案,這等等要素都是需要在合約前好好思考的!

()合約

合約下來就決定了大家的角色跟劇本,因此這合約是很重要的!尤其是$。上包為了控制金流跟轉移風險,基本上都會在自己收到甲方的錢後再把下包的錢轉給他,除非是掌握關鍵技術或資源的合作廠商,不然轉包的合約多是背對背地,並且把付款時點再延後的合約,對於不合作的廠商更要有辦法能透過合約去他的付款;對於下包所要交付的產出,基本上都要比原合約預定的要早上數週,甚至要求他們要分階段交付。

()合約後

合約後的管理是很重要的!尤其劃分好的工作範圍是否能切實履行!肥蝦建議專案經理以介面為管理的主軸,原則上不需要太涉入委外廠商內開發細節,但對於下包應交付的文件與產品要能控管好,在測試之時以介面為準,並且隨時注意下包廠商的動態,客戶對其產出或人員的評價。尤其不准下包商犯下自行跟客戶承諾任何事項,以及跨越專案經理向客戶報告進度的致命錯誤。

()專案後

我們常會以往後還有合作機會的方式去吊下包商的胃口。但這也是事實,如果雙方互動良好,建立長久的合作夥伴關係,均能有效減省雙方有形與無形的成本。要注意的是,在合作的形態中,大家是利益均霑,千萬不能讓他們反客為主,更不可把雞蛋都放在一個籠子裡,而且每次的合作報價專案經理還是要再審視。

此外,課文中還題到了合約的型態,PMBOK將合約區別為三種大類型,肥蝦以為PMBOK的分類更為完善。

PMBOK合約分類

PMBOK合約類別

軟體專案管理 合約類別

總價(Fixed-Price Contracts)

n 固定總價(Firm Fixed Price, FFP)

n 總價加激勵(Fixed Price Incentive Fee, FPIF)

n 總價加經濟因素調整(Fixed Price with Economic Price Adjustment, FP-EPA)

n 固定價格(Fixed-Price)

成本補償(Cost-reimbursable Contracts)

n 成本加固定費用(Cost Plus Fixed Fee, CPFF)

n 成本加激勵(Cost Plus Incentive Fee, CPIF)

n 成本加獎勵(Cost Plus Award Fee Contracts, CPAF)

n 成本加管理費(Cost-Plus Contracts)

n 成本加固定管理費用(Cost-Plus-Fixed-Fee)

n 成本加激勵(Cost-Plus-Incentive-Fee)

n 成本加獎金 (Cost-Plus-Award-Fee)

原材料(Time and Material(T&M) Contracts)

肥蝦以往待過的公司跟客戶也執行過不是總價的合約型態,但偏向是原材料(Time and Material(T&M) Contracts),客戶就人力開發的部分支付費用,而開發環境與平台則是客戶另行自我購入,所以又有些不同。其中的成本加費用合約的說明,肥蝦建議可進一步參考【專案管理的生活思維】中好友Bryan所寫的一篇傳說中的成本報酬合約” (http://www.projectup.net/blog/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532:cost-plus-fee&catid=8:pmp-pm&Itemid=18)。由於Bryan有國外大型專案經理的經驗,加之以往他也確實執行過成本加費用的合約型態。從Bryan文中可發現,採用成本加費用的方式,總包不但要管到下包的費用與成本,對於下包再行分包出去的價格與成本也要能進一步的概算跟掌控。

對於意欲參與PMP考試的朋友,在RITA的【PMP Exam Prep】乙書有一個合約型態對於買賣雙方風險承擔的曲線圖可以作為大家的參考【圖二】:

針對委外應要注意的事項,金管會金檢局曾公告的『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雖然金檢局已就更新的情勢演變提出辦法,但舊法的精神與內容肥蝦覺得還是有參考的價值。

該法共有二十二條,去頭(辦法來源)去尾(施行日期)後,還有十九條,其間所提到的相關重點,可以了有關委外的重點:

(1)金融機構作業委外設置控管專責單位,有效執行事前及事後相關控管作業程序及明訂其職權行使範圍(第四、六條)

(2)金融機構訂定客戶權益保障之內部作業及程序,包括委外糾紛處理程序、客戶資訊提供之條件範圍、移轉方法及對受委託機構使用、處理、控管客戶資料之監督方法(第七條)

(3)金融機構訂定委外內部作業之風險管理原則及作業程序,包括建立風險辨識程序、風險效益分析及緊急應變計畫之擬定(第八條)

(4)金融機構訂定委外內部作業之內部控制原則及作業程序,包括訂定委外監督管理之作業程序並將其納入整體內部稽核制度內執行、監督受委託機構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制度之建立及執行 (第九條)

(5)規範委外契約、複委外契約應記載事項內容(第十條)

(6)明訂金融機構對委外催收受委託機構之查核及管理事項(第十四條)

(7)規範委外催收契約特別應記載事項內容(第十五條)

(8)重申金融機構及其委外催收受委託機構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之處置措施(第十七條)

(9)金融機構辦理作業委外應遵守相關法令,及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訂定之相關業務規章或自律公約及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發布之相關規定(第十九條)

以上這都可做為研擬委外合約內容之時的參考-事前事後的管控、委外糾紛的處理、資料的管控、委外作業風險的辨識與處理、委外監督與納入自我原有監督的考慮、委外合約應載事項、委外廠商的稽核、法規遵循等等都需要審慎的考量。

委外成功的要素與委外的迷思

玉蓮同學所報告的外包成功因素的部分,書中舉列了:(1)良好的目標定位。(2)理性而詳細的評估。(3)慎選外包商。(4)訂定完備的合約。(5)有效的合約管理。(6)激勵。在吳道文先生所著的【專案規劃:資訊概念篇】第七章「RFP撰擬及合約規劃議題」其中有一RFP撰擬程序圖,以及另一RFP擬定主軸定調之三大構面及作業準備建議項目圖,肥蝦有著深刻的印象,爰整合後複繪如【圖三】:

先生此幅架構圖,說明了RFP的目標在達成組織在商業、技術與作業面上的交集,一切以達成目標為依歸,RFP的作業需靈活有彈性,更應該先行考量相關的應變計畫或備援措施,並且妥善運用組織的內外部資源。合約雖然需要一再審閱,但就如吳先生指出的RFP不可能一蹴可就,如果雙方玩起諜對諜、互鬥心角,那只要是人寫的東西就絕對不可能沒有隙縫、完全百分之百完美。

配合著書本所說的成功因素,肥蝦以為要有成功的外包成果,就是彼此要能在達成專案目標為共同前提與基礎上,彼此良善的進行互動合作,甲方不可有著像防賊一樣,深怕乙方偷工減料或者會坐享暴利等心態;乙方也必須想著只有甲方達成目標,乙方才能分享一杯羹湯的。這就是老師所說的:「乙方的產品是要替甲方能經由此專案獲得更大的收益。因此甲方的目標是賺大錢,而不是苛扣乙方的利潤。」讓合作的廠商能在他的專業領域中發揮最大的功效,發包商也才能獲致更鉅大的利潤。因此甲方應改秉持的是以效益的觀念來進行委外的作業。

玉蓮同學所舉的那篇期刊” Challenges in execution of outsourcing contracts”(Nagesh Mukunda Rao,ISEC '09: Proceedings of the 2nd India software engineering conference,ACM Request Permissions),所呈現出的服務提供者(承包商)與客戶(發包商)的作業績效圖【圖四】,其呈現出的差異與結果,讓肥蝦有深刻的印象

一個委外配合的廠商的績效獲益低於發包商,出大於入的投資期也遠大於發包商。但目前在臺灣地區政府部門的委外合約配合著會計年度大都是一年一期,如此一來委外的廠商幾乎毫無利潤可言,然後承包商又一心期盼著後續能繼續得標的理想預期下,壓低投標的金額;而委外的單位又深怕中、長期的合作會圖利廠商,讓廠商坐擁暴利,又在後續維護合約上配合審計單位的要求,一般上都只有合約5%,使得讓SI廠商必須拿軟體維護費來補硬體的維護費。因此臺灣的軟體資訊產業永遠都在垂死邊緣掙扎,讓有志於發展的廠商很難累積必要的研發資本。在劣幣驅逐良幣的循環之下,造成了兩方雙輸的局面。

此外,書本中也提到外包的迷思,其中列舉了七項要點:

(1)外包不一定能降低成本。

(2)資訊系統外包不是一個單純的自行開發或購買的問題。

(3)麻煩的問題並不會因外包而自動消失。

(4)先進技術的取得有可能但非常昂貴。

(5)資訊系統是企業核心的一環。

(6)政治性的考量會誇大外包的成效。

(7)外包的風險往往比預期高。

士東同學所報告的Frank Gutierrez and Laurel Evelyn Dyson於第236485IBMA商業評論上所發表的“Considering the Human Element of Long-Term IT Outsourcing: A Case Study of an Australian Bank”-澳大利亞銀行資訊委外的例子-正可呼應書中所舉出委外迷思的重點。其實此情況,在臺灣也是有例可循。一般的銀行經營者都是認為銀行的主要獲利來自於與客戶的交易互動之中,因此拼命的推出新服務、新商品,一心企盼提高收入,另一面則設法降低成本,以圖極大化中間的利差!因此很多人都把銀行的資訊單位設定為一種像企業清潔打掃般的工作,只要環境整潔在忍受範圍內,不影響員工日常作業下,更乾淨的窗几,也不會帶給銀行更高的收益,因此亟力設法降低資訊成本在銀行總成本中的比例。

士東同學特別在簡報資料中特別說明了交易成本理論暨代理成本理論。交易成本為發包商所追求的是最低的生產成本(Production Costs)和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s)的總和;代理成本理論則是發包商就監督成本(Monitoring Costs)、束縳成本(Bonding Costs)與殘餘成本(Residual Costs)進行考量,這三者合稱為代理成本。但很多銀行一意降低生產成本(Production Costs),但卻忘了還有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s),或者監督成本(Monitoring Costs)、束縳成本(Bonding Costs)與殘餘成本(Residual Costs)的費用。甚者,完全忽視了資訊背後隱藏的是商業知識,資訊基礎靠的是商業邏輯。

因此銀行要想在知識經濟的時代獲取高額的利潤,就要擁有卓越的商業知識,快速應變的能力,以及獨特的商業智慧,而這一切的一切就隱藏在銀行所規劃與運用的資訊系統之中,因此銀行要將資訊委外,所可以委外者、也適合外包的,是那日復一日、毫無知識發展的部分,對於要能配合銀行發展所要具備的商業智慧,是要設法掌握在自己手中才是。

以上為肥蝦對此的心得分享,因為肥蝦的經驗與智識實屬有限,還請 先進們多給予指導!

2010年12月20日 星期一

軟體專案管理第十三週課程心得_軟體專案的選擇程序與要點


軟體專案選擇的時點,構面與決策模式

本來第十二章應該是於第十二週報告,但是因為李老師龍體微恙,因此博專時雨同學改於上週進行第十二章軟體專案的選擇的報告。軟體專案的選擇為何落在第十二章?在介紹過了軟體開發模式、專案規劃、時程、監控、品質等章節之後?又在尚未介紹風險、委外、專案的量度與評估等章節之前呢?這倒是令肥蝦茅塞不解!專案的選擇,如果依課文所述:「任何企業的軟體部門擁有的資源均相當有限,軟體專案的選擇其成敗與否決定了整個專案的成敗,」那麼就邏輯來說,應該在專案規畫之前就要有專案的選擇,但是選擇之前也應該要有專案的評估才能作為專案選擇的依據!因此專案的選擇應於專案流程中的何時進行?專案選擇所定義的內容與範圍為何呢?就如老師於課堂上所言:「一般實務上,能嚴謹的落實專案選擇作業,是少之要少,一般對專案經理來說,都是從拿到案子以後就才進行專案的規劃與管理,也許對於user單位來說,專案選擇就比較有機會進行!」

先從Vendor單位來說,就肥蝦有限的經驗,老師講的是非常貼乎實際的現況!雖然肥蝦所待的公司有進行所謂的成本效益分析,總公司也定義了一個基本的效益比率作為專案評選的基礎,但是在這都「吃不飽」的環境之中,又有那幾家公司能真得進行專案的選擇呢?為了接案,為了生存,所謂的成本效益分析不過是徒具形式,反正就像很多業務人員常說的:「只有接不到的案子,沒有作不完的案子!」因此就算賠錢的生意也是有人搶著作!反正賠是賠公司的,要是今年沒有Revenue的話,我這位子就馬上不保了!專案進行的艱苦與挫折也是要真的做下去了才知道呀!

PMBOK的流程說明中,在Develop Project Charter中的輸入Business Case中提到了:「Business Case與相關的文件中必須以商業的角度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供決定專案是否值的投資。」「一個專案的產生可以基於以下一個或幾個原因:市場需求、組織需要、技術進步、法律要求、生態影響、社會需要。」既然在Project Charter之前就要有Business Case的資料,所以專案的選擇應該於專案核准之前就要完成必要的分析與選擇。

記得今年參加資策會李克精先生所教授的快速功能法課程中,一開頭有一個投影片介紹Project Sizing Model之時有把專案估計的流程概要的陳述如【圖一】。

在上述的流程圖中,專案的選擇該於何時進行呢?照理來說應該在合約之前,如果評估的結果這案子不該作那怎能去簽合同呢?當然簽了合同後可以違約!就像先前肥蝦與中正國經研究所幾個同學聚餐聊天時提到ECFA,一位在中華經濟研究院擔任研究工作的同學堅信ECFA的簽訂有利於臺灣的經濟發展,但是肥蝦與其他幾位同學的看法是:「誰來確認ECFA的有效性?阿陸的誠信是否足以讓臺灣民眾信任?如果有違反ECFA之時誰來仲裁?又有誰敢來仲裁呢?」問題還是在於誠信二字!而這也正是目前兩岸所最欠缺的。因此,除非公司可以拋棄自我的誠信,不然簽約後再違約總是不划算的。因此,肥蝦就膽大的在此流程圖中的Contract之前劃了一個流程:『Project Judgment and Selection』,(如【圖二】)意即有意承作該專案的公司應在合約之前利用RFP上僅有的資訊,依據公司所有的Know-How與相關專家的意見進行專案的判斷與選擇!

如果就User單位來說,那何時該進行專案的選擇呢?如果不進行該專案的話,User單位照理也不會對外公告RFP,要求廠商提供相關的建議書!當然RFP公告之後,發包商可以利用技術性的手法中斷合約的評選,更狠者,可以利用消極的方法讓承包商的系統上不了線,讓此專案就不會實際的運作!但倒底在中間的過程中是需要費心費力的,因此如果能有效的評選專案就不必要冒此等的風險。

記得專案管理論壇上的好友-foolboy-曾去上那IIBA的課程,分享了一些BABOK(Business Analysis Body of Knowledge),肥蝦是沒有上過此等課程,但根據BABOK所繪製的領域圖(如【圖三】),這應可做為User單位在進行軟體專案評選的基本依憑!

以上的說明,就不禁讓肥蝦想起專案可行性研究的章節。在一些軟工或軟管的書籍中,常把軟體專案的可行性研究與範圍分析放在同一或前後的章節,惟有確認確定執行的專案,方才會進一步作更完整與詳細的專案規劃與撰寫專案管理計畫。在大陸機械工業出版社所發行呂雲翔王洋王昕鵬所著的【軟體工程實用教程】,將專案的選擇分列了四個階段:(1)專案發起。(2)專案論證。(3)專案審核。(4)專案立案。當專案經過可行性研究後將產生下列三種結果:(1)通過,按計畫進行。(2)通過,但要修改計畫進行。(3)不通過,取消該計畫。因此,以下特就專案的可行性分析,對應課文中的選擇構面與決策模式,略述肥蝦的想法。

關於專案選擇之時應考量的構面,在課文第十二章課文中舉出了「策略」、「管理」與「作業」三個構面,下圖則為所舉例的選擇發展套裝軟體之考量因素的思考構面:【圖四】

肥蝦覺得專案選擇的知識涵蓋應該是非常的多元化與廣袤。其實肥蝦覺得書中所述的構面尚不及近來所自大陸購買的幾本軟工與軟專所描述的完整。近來肥蝦所購買的專案管理或軟體專案管理的書籍,除了購自國外,也會上美商天龍看看大陸的書籍,平心而論,大陸對於專案管理領域的追求與發展所投入的心力與成果高於臺灣甚多,實在值得臺灣借鏡。

就軟體選擇的構面思維上,肥蝦以為應先就一般軟工與軟專的書籍中都會說明「可行性研究」進行分析,在經過可行性分析產生可行性研究報告後,方能進行專案選擇的決策。

就大陸機械工業出版社所發行呂雲翔王洋王昕鵬所著的【軟體工程實用教程】,可行性研究的目的不在於如何解決問題,而在於確定問題是否值得解決,以及是否能夠解決。作者列示了八個思考構面,以及五個研究步驟:【圖五】

其中,八個構思層面的要義為:

項次

層面

重點說明

1

戰略

以整體角度考慮專案是否可行。

2

作業

考慮系統是否能夠真正解決問題。

3

計畫

估計專案完成所需要的時間,並評估專案的時間是否足夠。

4

技術

專案使用技術的成熟度,及其優缺點,前景與制約條件。

5

社會

專案利害關係人的利害,以及法律與合約的層面。

6

市場

市場發展動向與趨勢,系統於市場上的定位與發展可能。

7

經濟

研發與運行的成本,並與可獲得的效益進行比較,與分析。

8

風險

專案過程中可能遭遇的風險、機率與影響。

PMBOK 2004年的說明中,一開始Initiating Process Group中的Develop Project Charter即提到Project Selection Methods(但此工具在2008年版即被移除)。此工具在PMBOK 2004的說明為「are used to determine which project the organization will select.」因此應該類同於本章的敘述。並且將此方法區分為兩個領域:(1)Benefit measurement methods(效益衡量方法)比如,比較方法(comparative approaches)、評分模型(scoring models) 、效益貢獻(benefit contribution)、經濟模型(economic models)(2)Mathematical models(數學模型)比如,非線性、動態、整數型、或多目標規劃算法。以上的諸種方法在PMBOK中也未有明文介紹,都需要進一步翻閱相關的書籍。

也惟有當每個專案進行可行性的評估,並予以書面化之後,公司經營階層方能對專案進行選擇的作業。在課文中列舉了幾種專案的選擇模式:

(1)財務分析法:還本期間法、淨現值法、內部回收率法(IRR)

(2)多元尺度分析法:資訊經濟、投資報酬率(ROI)、價值連結法與創新。

(3)比率分析法:流動比率法、速動比率分析法、利益分析法。

(4)投資組合法:投資組合矩陣。

這以上四種,肥蝦認為都是對應於PMBOK 2004中所言的效益衡量方法(Benefit measurement methods),其中肥蝦更以為尚投資報酬率(ROI)應該是財務分析方法,而不是多元尺度分析,評分模型(scoring models)應該才是多元尺度分析。此外,書中所列的財務相關分析方法,就與一般財務工具來說都是簡易型的,相關的經濟模型尚稱簡易。在時雨同學所介紹的期刊專文「A Software Tool for IT Project Selection (POSEL)」的報告中所列示的POSEL的專案評選架構【圖六】,肥蝦倒是具有非常好的參考價值。

POSEL將一個專案就貨幣可衡量與不可衡量的價值進行評估之後,進行整併,再依據風險與機率的分佈情況進行計算,進而排出順序。

但就肥蝦觀點而言,對於以上軟體專案的評價方式仍是過於簡略。尤其是一個軟體專案比之一般的股票、債券或選擇權的評價更是困難?為何呢!因為買了股票或債券,垮了不過變成一張壁紙,選擇權了不起只是賠掉權利金;但是專案作垮了,不只錢收不到,可能還會因為合約被告違約,政府的標案還會上採購法的101條款,專案團隊的成員可能喪失殆盡,這一切的一切,有形與無形的損失,實是很難衡量。這有點像期貨,可是期貨的標的非常明確,又不似專案利益有所謂的立即與遠期的影響,其估算困難度應該遠甚於選擇權與期貨評價的模型。

在專案的可行性分析中,有些數量方法可以應用。大陸化學工業所出版周榮喜張漢鵬所著的【項目管理數量方法】列舉了如下的四個範疇與對應相關數量分析方法。

範疇

相關理論

財務評價

資金時間價值

財務評價指標

利率期限結構模型

不確定性

盈虧平衡分析

敏感性分析

機率分析

選擇模型

目標規劃模型

期權投資

選擇權、期貨評價模型

一個專案的可行性分析與評價即然如此困難,那公司的經營階層,著重企業管理的長官們要如何去瞭解與進行選擇呢?這又引發了企業管理與專案管理之間的連接與互動性的諸多問題。

在一個專業分工,講求專業領域的專家的時代,這些綜合性的衡量與選擇,要如何委由公司的經營階層去進行?一個專案管理辦公室是否有能力克盡己責?是否有相對應的職權去處理?公司是否需要額外成立一個囊括所有專案管理領域的評選委員會?專案管理與企業管理要如何切實的接軌呢?就如企業所設定的ROI目標要如何落實到專案的評選與執行的層面呢?

理論上,似乎應該是公司的法務部門與財會部門,就專案的法律與財會分析的過程與結果進行評審;而各部門的職能經理也只能就該專案牽涉到使用該部門資源的狀況進行分析與評估;一個專案的市場與社會層面的評估可能由行銷或業務部門考量;作業的思考則由作業單位進行研討;公司高階經營主管,則就各單位的評選意見,再根據公司的經營策略與方向進行整合性的專案選擇。但就肥蝦來看,各專業人員實在不可能具有所有專案相關的領域知識,如風險、組織人員、或者技術層面的構思能力。而一旦專案經由公司經營階層確認後,專案管理與實作人員如何去依循經營管理的決策標準去有效執行與勾稽專案,並且回饋到企業經營者的管理認知?因此肥蝦以為這領域,目前還是一個值得待深入探討與研究的地方!

以上僅是肥蝦有限經驗與智識的淺見,還請 先進給予指教!